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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龙大战飞豹:谁是中国电子战机真正的王者?! | |
| 作者:灵云ら苍月 论坛精选来源:中华网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3 【字体:小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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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磁)战,是现代化条件下高科技战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取得电子战的胜利,掌控战场的制电磁权,已经成为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电子战尤其是电子战用装备的发展得到世界各主要军事强国的高度重视,各国在这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研究。 而在诸多种类的电子战装备中,电子战飞机以其速度快、机动性强、用途灵活广泛、干扰强度大等优势在历次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各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军用飞机中发展的重点。作为世界主要军事强国的中国对电子战飞机的发展始终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相关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电子战飞机已经成为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诸兵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电子战飞机的发展也始终是广大军事爱好者关注的对象。近来,在网上流传着一条“歼-10改进性电子战机即将服役”的消息。消息的大致意思是说中国空军在新型国产歼-10“猛龙”战斗机基础上改进的专用电子歼击机已经装备部队。而且声称该机型的性能与美国海军目前最先进的EA—18G“咆哮者”电子战机相当。而就在该消息出现前不久,中国官方媒体的权威军事新闻节目以明确的视频新闻方式向外界首度公开展示了中国空军FBC-1A“飞豹”重型战斗轰炸机的电子战型号,同时介绍了电子战型“飞豹”配合空军其他机型进行的多机种联合作战演练。这两条消息在广大网友中引起热烈讨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很多网友都在争论“猛龙”和“飞豹”这两种战机究竟哪种更适合改装作为空军电子战机。争论双方似乎都有很充足的理由。那么,“猛龙”和“飞豹”究竟谁更适合作为中国空军专用电子战机的改装平台呢?在此,灵云欲以自己所知和网友们就此进行一下分析。因为灵云能力有限,所写的肯定有不足之处。还请网友们多多指教。 首先,轰干-5是中国空军最早的电子战飞机,其原型机是早已退役多年的轰-5。轰-5是苏联伊尔-28轻型喷气式轰炸机的中国仿制型,也是中国空军的第一种国产喷气式轰炸机。该型机已服役多年,机上电子设备等已经相对落后很多。而且该机使用的是涡喷发动机,油耗大。因此航程和作战半径都存在不足。而且该机还存在航速慢的问题,这在现代化战争中已经难以满足需要。因此,轰干-5已经开始退役。与轰干-5相比,轰电-6的航程和作战半径要大得多。而且,由于原型机轰-6有巨大的载荷空间,因此可以装载近9吨重的电子战设备,所以轰电-6具备强悍的电子战能力。但是,灵云认为轰电-6的缺陷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就是它的速度依然很慢。轰电-6最快为高亚音速,这难以跟上现代化高速喷气式战斗轰炸机,也就无法作到伴随攻击机群进行电磁压制任务。而更重要的,与战斗攻击机相比,轰电-6体积非常庞大,机动性也很差,更不可能作到和突击机群一样进行低空-超低空突防。如此体积加之速度慢,在没有掌握绝对制空权的情况下很容易遭到对方空中力量的拦截,根本无法作到伴随高速喷气式战斗轰炸机进行远程奔袭作战。轰电-6最适合的战场环境和作战模式就是在己方已经取得绝对制空权或至少已经掌握有效制空权的情况下,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对敌方进行电子战。这种方式非常类似俄国的伊尔-76改进性电子战飞机和美国的EC-130电子战飞机这两种大型电子战机。而且,与EA—6B“徘徊者”等相比,轰电-6的性能过于单一。根据目前已知的资料,轰电-6只能进行包括电磁干扰这样的“软杀伤”。无法使用攻击性武器执行“硬摧毁”。而且不具备空中自卫能力,作战时身边必须有护航兵力掩护。而EA—6B“徘徊者”等即可以使用电子干扰设备进行电磁干扰这样的“软杀伤”,也可以使用反辐射导弹直接攻击敌方雷达,实施“硬摧毁”。而且具备一定的空战自卫能力。因此具备相当强的多用途性。随着中国空军以歼-11B重型远程战斗轰炸机和空中加油机等为代表的远程武器的陆续服役,中国空军已经开始从原有的近程防守型空军向远程攻击型空军转型。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电子战飞机必须能完成己方攻击机群的伴随性电子对抗护航任务。具体说就是做到能在己方攻击机群作战过程中执行攻击和监视敌方雷达和通信装置而保护己方安全。同时能够使用反辐射导弹等武器直接杀伤敌方防空雷达等,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空战自卫能力。与此同时,由于现代化战争环境的变化,还要求电子战飞机必须和攻击机一样具备高速性能,最好是具备超音速伴随能力。因此,速度慢、体积大、用于单一的轰电-6已经无法满足中国空军的需要。这就需要一种新型电子战飞机。这种飞机要求能满足现代化进攻型空军的需要,而且要具备多用途性。于是就有了目前已知的中国空军FBC-1A“飞豹”重型战斗轰炸机的电子战型号和网络传闻中的“歼-10改进性电子战机”。那么,这两种飞机哪种更适合做中国空军的新型电子战机呢? 通过上面的性能对比灵云认为,在电子战飞机选型上,中国空军FBC-1A“飞豹”重型战斗轰炸机在作战半径、载弹量、对地攻击能力方面要远强于轻型的歼-10战斗机。尽管歼-10在最大飞行速度和空战能力上强于“飞豹”,但“飞豹”在这两方面上的性能完全可以满足作为电子战飞机的需求。他的速度已经可以保证他能有效配合高速攻击机群进行伴随性电子对抗护航任务。而他的空战性能也足够实现空中自卫。而且,由于未来的电子战飞机将进行远程作战,因此要求要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这方面作为双发重型战斗轰炸机的“飞豹”比单发的轻型的歼-10更合适。而且“飞豹”体积大,内部改进的空间也大。在今后近一步改进的空间上也强于轻型的歼-10。因此,灵云认为在电子战飞机选型上“飞豹”要比歼-10更适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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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精选录入:军闻 责任编辑:《环球展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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